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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热线:18976063558客服热线:18976063558“全省打击典型水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会议”在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召开。据悉,自4月中旬至5月底开展专项行动以来,海南省共排查涉及排放水污染物企业395家,其中各类排放水污染物违法企业136家,共计处罚金额304.35万元,立案136家,发处罚决定书76家。经研究,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对白沙、昌江、临高、定安四个县的5宗典型案件挂牌督办。
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挂牌督办的5宗典型案件分别是白沙南大洋实业有限公司木棉酒精厂私设暗管偷排案、海南思远食品有限公司长期超标排放废水和违反“三同时”制度案、海南高远食品有限公司和海南新台胜有限公司长期超标排放废水案、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贫矿新选项目重金属超标排放案。
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有关负责人介绍,5家水环境污染企业近两年来多次被环保部门发现存在水污染行为,并被多次处罚,但屡教不改,因此被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将重点跟踪处理。同时,随着新环保法的出台,“按日计罚”等多项明确规定,也将有助环保部门对污染企业依法做出更加严厉的处罚,甚至让污染企业停产关厂。
案例1
白沙南大洋公司偷排案
白沙南大洋实业有限公司木棉酒精厂2008年投产,主要生产食用酒精。2013年和2014年,该公司3次因私设暗管偷排废水受白沙县国土环境资源局行政处罚;2014年超标排放废水受到行政处罚。2015年2月13日,根据群众举报,白沙县国土环境资源监察大队对反映该公司木棉酒精厂向外排放废水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未做好防护措施,导致酒精废液浓缩液向外排放,造成环境污染。
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私设暗管向外环境排放废水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白沙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正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理。
案例2海南思远食品超标排放案
海南思远食品有限公司鱼产品加工项目于2009年投产,主要从事罗非鱼切片加工。2015年3月3日,临高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对该项目排放废水进行监督性监测,发现废水总磷超标排放,2015年4月20日检查发现,该项目产生的废水未经污水处理站处理,直接向外环境排放,经采样监测,排放污水多项指标均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超标排放废水和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同时,该项目未依法通过环保部门验收一直违法生产,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临高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正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理。
案例3海南高远食品超标排放案
海南高远食品有限公司虾加工项目于2006年投产,主要生产虾制品。该项目2014年因超标排放虾加工废水受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4次行政处罚。2015年1月19日和3月24日,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对该项目排放废水进行监督性监测,发现排放废水的化学需氧量和总磷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超标排放废水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正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理。
案例4海南新台胜公司超标排放案
海南新台胜有限公司罗非鱼加工项目于2008年投产,主要生产罗非鱼加工。该项目2014年因超标排放罗非鱼加工废水受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4次行政处罚。2015年1月19日、2月10日、3月23日,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对该项目排放废水进行监督性监测,发现项目排放废水的化学需氧量和总磷均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超标排放废水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正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理。
案例5海南矿业重金属超标排放案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0万吨贫矿新选项目于2013年投产,主要产品为铁精粉。2015年第一季度,昌江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对该项目排放废水进行监督性监测,发现项目排放废水的总铍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超标排放废水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昌江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正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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